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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人公告

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 | 2022-11-25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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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绍兴市上虞杭州湾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上虞区范围内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驾驶员

  (二)岗位待遇:

  参照《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的通知》执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上虞区户籍(招录单位不提供住宿),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8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高中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驾驶技术,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6日-2022年11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上虞区杭州湾科创中心(康阳大道88号)315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82726328;15925811576。

  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面试

  1.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进行统一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通过面试拟录用人员电话通知参加体检。

  (三)体检、聘用

  1.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聘录用体检标准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己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二个月,对不符合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解聘。

  四、其他有关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与绍兴市上虞海韵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合同期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年合同期内考核合格的,可有限续聘。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用工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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