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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126人公告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06-18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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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研究决定,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开展2021年度第三次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绍兴市本级6家卫生健康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126名,均为正式在编人员(其中,公立医院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和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18日以后出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资格;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因工作需要,报考助产士、护理类岗位原则上要求身高155cm以上;

  4.户籍不限。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2021年拟录取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2021年毕业的绍兴市范围内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员(现工作单位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学校等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的除外)。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工作请及时关注本地疫情防控最新动态。

  2.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聘用上岗后,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

  4.考试时间地点调整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绍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

  5.招聘工作接受绍兴市人力社保局的指导监督和绍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6.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请到网上查询。

  7.咨询电话时间:工作日9:30-11:30,14:00-16:00

  政策咨询电话:0575-85080558;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5-85080563、85080562。

  此次招考工作有关事项由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

  1.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计划.docx

  2.证明样张.docx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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